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 時間: 114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 3 月 29 日(星期六)、 4 月 12 日(星期六)及 5 月 17 日(星期六),共計 4 日。(無法全程參與4天課程且非現職人員者,請勿報名。)
(二) 地點:本市北區立人國小附設幼兒園小超人教室。
(三) 參加對象及資格:本市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職場教保中心及私立幼兒園尚無人員取得鑑定評估人員資格,請派員參加,共計 60 人。(具備教師或教保員資格者方可報名,每園 1 人為限,未錄取者則請留意另一場次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 8 月報名資訊。)
(四) 報名方式:自 114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至 11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止,請逕自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 ,課程代碼 4863776〔學前特教〕評估人員培訓課程 27 小時。
三、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需全程參與,不得請假。
(二)本研習適逢假日,請惠予參訓人員公(差)假及核實補休,並核予補休之課務排代。
(三) 為充足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鑑定評估人員之設置與規模,務請考量園務需求派員參訓(每園至少 1 人),以協助園所內鑑定評估工作。(凡經本局核發鑑定評估合格證書且撰寫鑑定評估報告者,每份給予新臺幣一千一百元。)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
五、若有疑義,請與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黃老師聯繫(電話 2412734 分機 12 ,anice15@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