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生之數位學生證(學生卡),其優惠效期已設定各教 育階段之畢業時間(學生畢業當年度之 10 月 31 日止),由 學校自行決定是否要回收卡片。逾期後卡片仍可使用,惟 將改以「臺南市市民卡一般卡」費率計費,相關說明如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