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局公告 215279 轉知有關「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領導人課程三增能研習」原訂期程,因相關表件尚未定案公布,爰暫緩辦理。
一、本局 112 年 3 月 15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20358104 號函諒達。
二、旨案因課程計畫撰寫相關表件尚未定案,且為廣納各方意見與通盤考量更完備規劃,待定稿後,再公告辦理「臺南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領導人(課程三)增能研習」辦理方式及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