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局公告 206435 公告本市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生生用平板)研習課程參與說明
(一) 數位學習工作坊課程
旨揭計畫各校之正式教師須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以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課程培訓,請尚未參加研習之教師、新任教師、以及外縣市調入教師尚未參加數位學習工作坊之老師選擇適合場次參加。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之第四梯次數位學習工作坊研習場次,詳如附件,請教師逕自至學習護照中查詢及報名;研習資訊若有異動,請以學習護照研習資訊為主。
(二) 數位素養議題課程
課程參與方式
(1) 教師 e 學院:於 9/30 日以前至教師 e 學院參加教育部認列之 13 門課程中(如附件二)至少三小時之課程(因教師 e 學院將於 10 月關閉平台,因此本研習僅認列到 9 月 29 日 16:00 以前)。
(2) 學習護照:於學習護照上方報名由數位辦公室或各校舉辦之認列的數位素養議題課程,各校舉辦之課程請命名為:數位素養議題課程-(課程名稱),認列資訊請洽數位辦公室承辦人。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之數位素養議題課程研習場次,詳如附件,請教師逕自至學習護照中查詢及報名;研習資訊若有異動,請以學習護照研習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