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5年3月17日15永長興字第115031705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係為鼓勵積極參與運動之學生並扶助經濟弱勢者,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高中、國中及國小在校學生,每週規律訓練並具一定出席率。
(二)經教練或領隊推薦。
(三)家庭經濟弱勢。
(四)學業成績達一定標準(國中、高中平均60分以上;國小70分以上)。
三、本案每名學生每學期補助新臺幣8,000元,每校至多推薦6名,依申請順序審核,額滿為止。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報名(掃描QR Code),並依規定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五、檢附旨揭獎助學金辦法1份,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資格學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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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頁 函轉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114學年 度第二學期體育學生獎助學金辦法」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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